一、背景介紹
為建立健全孟州市動物疫情應對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動物疫情,確保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焦作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焦作市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焦政辦〔2022〕3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該預案。
二、主要內容
《孟州市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共分九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則,說明了編制目的、適用范圍、工作原則。
第二部分為疫情分級,明確了四級突發動物疫情的劃分標準,將突發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Ш級)和一般(Ⅳ級)。非洲豬瘟疫情分級、應急響應、疫情處置、解除封鎖等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部分為應急組織體系,明確了組織體系架構和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實行動物防疫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負責做好控制動物疫情所需資金、技術、物資儲備工作,按年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應急預案;負責發布、解除封鎖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
第四部分是監測預警,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要立即向農業農村部門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認定為疑似動物疫情的,要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確診。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由省農業農村廳認定;必要時,由農業農村部認定。較大突發動物疫情由焦作市農業農村局認定;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由孟州市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疫情發布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執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發布。
第五部分是應急響應,發生突發動物疫情時,按照預案要求,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疫情等級,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分級響應原則作出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動物疫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應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第六部分是疫情處置,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處置措施進行了詳細規定。
第七部分是善后處理,市政府要對在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并申請上一級政府對其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在突發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部分是應急保障,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培訓和演習、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明確發生疫情時各相關部門的保障工作、年度培訓和演習任務、日常宣傳工作。
第九部分是附則,主要包括詞語解釋說明、疫情處置要求、《應急預案》實施時間和相關文件廢止。
三、解讀機構
市農業農村局,解讀人:趙芳,聯系方式:0391-8298156。